| 文章来源:新华报业网 人气:157 发布日期:2008-11-15 11:28:26 |
房地产开发商对一户居民在建已停工住房强拆时,请来手持杀猪刀和铁棍等凶器的社会闲杂人员助阵,因遇房主王奕军阻止,这些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砍伤房主家4人。(11月12日《重庆晨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建设项目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拆迁工作也不断增多。按道理,拆去旧房子,住进新房子,自己住的宽敞了,城市也变美了,百姓应该支持才对。令人费解的是以前是老百姓盼着政府动拆迁,而如今不少地方却是政府求着老百姓动拆迁,为什么短短几年里角色大转换?为什么野蛮拆迁、违规拆迁的事情层出不穷、屡屡上演呢?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很难得到群众的支持,以致暴力强行拆迁的事件屡屡上演。难道真是这些群众蛮不讲理吗?事实并非如此。一些地方之所以拆迁纠纷不断,固然有开发商追逐利润的贪婪之心,但也有受利益的驱动和错误的政绩观影响,甚至有官商勾结腐败,导致政府在拆迁中的角色错位。这不,新华网就以《乡干部官商勾结强制拆迁,村民在乡政府上吊自杀》为标题报道安徽省颍上县黄坝乡副书记、乡长和武装部长在没有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合法手续下,与房地产开发商谋和,强行拆除未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高某家房屋。几天之后,60多岁的高某在黄坝乡政府门前自缢身亡。此事件发生后,很快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并批示地方有关部门“严查”。近日指挥此次非法强制拆迁的黄坝乡副书记马某、乡长沈某和武装部长郑某三人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罪被提起了公诉。
众所周知:房屋的拆迁,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关系,损坏任何一方的利益,都是不对的。更何况,拆迁方和住户权利是平等的。从近些年来不断升级的暴力强行拆迁行为中,带给我们的思考:一是法律在这些“野蛮人”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二是因拆迁带来的纠纷已是屡见不鲜,时至今日,竟然还有拆迁方还敢以“暴”试法,藐视法律的存在,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开发商之所以敢于如此胡作非为,在其背后可能有公权为其撑腰壮胆。如果没有公权为其撑腰壮胆,再野蛮不法的开发商恐怕也不敢去以身试法。
在依法治国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法律原本应该成为奉公守法者的保护伞,敬畏法律也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拆迁自然也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容忍“暴力拆迁”制造出一幕幕悲剧,那公民何来安全感可言?期待各级地方政府不要再坐视开发商日益升级“暴力拆迁”,如果对暴力行为放任不管,长期下去,那执政为民的政府公信何在?在倡导尊重人权、物权,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今天,真心期待各地不仅要做到依法拆迁,还要做到文明拆迁,杜绝各种野蛮、暴力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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