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立业房产中介隐瞒重要信息 上演了真假业主的骗局

   日期:2017-05-19     来源:北京时间    浏览:556    评论:7    
核心提示:本网讯与现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具有手续
 本网讯与现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具有手续复杂、风险大等特点,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消费者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及对办理流程不熟悉的因素,难以独自完成交易。因此,往往要依靠专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以保证交易的质量,但二手房中介服务往往又是良莠不齐、陷阱重重。而开封市民王先生正好遇见了这样一家中介公司,给王先生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烦恼。

 

 

3月份,王先生通过开封市立业房产相中了开封市郑开橄榄城的一套二手房,第二天就在立业房产的办公地点与卖方苏某见了面,商讨买卖房子的事儿。经过了解,得知该房子的房产证上并不是业主本人的名字,是业主借用自己亲戚王某名字买的房子,房是自己全款买的。并表示亲戚王某会配合王先生走房屋贷款、过户等手续。加上有中介第三方介入,王先生没有经过多少考虑,就以总房款108万的价格和卖方苏先生、立业房产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交易合同。作为买方的王先生将购房定金5万元整交于立业房产代为保管。

 

 

由于想把房子当婚房用,已经把首付款准备好的王先生,想卖方能够尽快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就把想法告诉中介让他们通知卖方。在中介哪儿得知卖方这一段时间在郑州工作很忙,忙完就会过来配合,于是这件事就告一段落。

然而让王先生没想到的事情却一件接一件而来。

一星期、两星期,转眼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期间王先生不断通过中介催促卖方回来办理手续,然而卖方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中介说刚开始还能联系到卖方后来卖方的手机就停机了,与卖方失联了。心急火燎的王先生只好向中介要到了卖方的联系方式。蹊跷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要到了联系方式,王先生就试着拨通的卖方电话,结果真是停机了,但奇怪的是卖方的号码竟然是河北唐山的。王先生心想怎么河北唐山的人会在开封买房。心中疑问重重的王先生就找到了律师,把情况告诉给了律师。通过了解,律师告诉王先生你可能上了中介和卖方的骗局,最好找到房子名义上的所有人王某去咨询取证一下。

结果真是验证了律师的话。

王先生去郑开橄榄城物业处,取得了王某的电话。一番交谈,王先生疑惑尽解。原来王某根本不认识苏某,房子是自己全款买的。而且就在王先生签合同的前两天,王某以105万元价格通过立业房产与买方潘某签了房屋买卖交易合同。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事先知道这一情况,且并未告知王先生。还让王先生与苏某签订合同。

 

 

据了解,在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过程中,房产中介经纪人往往会采用“背靠背”的谈判交易方式,将买卖双方隔开谈判,并由其居间传递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房产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双方交易信息,借助于这一优势地位,房产中介经纪人为了尽快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协议,赚取佣金,往往会通过隐瞒双方各需条件的重要事实恶意促成买卖。更甚者中介利用手中的客户资源先找到买家,然后再用一次性付款等诱饵吸引卖家将房子独家委托给自己,这样来赚取双方的差价,在此过程中,中介不花一分钱,倒个手就能赚几万元差价。

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被禁止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交易机会,以及采取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或者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差价。而“现金收房"正是不法中介利用“一次性付全房款”的噱头吸引卖房人,以自己的业务优势和信息优势欺瞒交易者,获取除佣金之外的其它高额收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房产经纪应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损害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行业信誉。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房子三月份的价格是108万,而现在随着房价的上涨这样的房子在市场上已经卖到120万。被中介隐瞒、欺骗,耽误买房时机的王先生,心里充满苦楚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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