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推“只租不售”住宅用地 竞得人须100%自持70年

   日期:2017-09-06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3593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5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土地拍卖市场再出新招,推出“只租不售”住宅用地,这也是我市首次推出租赁住房用地,竞得人须100%自持70年。
  9月5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土地拍卖市场再出新招,推出“只租不售”住宅用地,这也是我市首次推出租赁住房用地,竞得人须100%自持70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于9月4日发布了位于东部新城的庆国土出字(2017)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这宗地块的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所建物业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出售。

  出让公告显示,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7】2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东部新城,东至安庆市公安局东侧区间路,南至安庆市公安局,西至睛岚沟,北至市武警支队;土地面积37.9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1.5;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出让年限70年;起叫价221.5万元/亩。

  出让方式:釆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扺挂牌公告时间。

  公告要求,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釆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11时前。釆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1时前。

  拍卖日期:2017年9月27日9:00。挂牌日期: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0月1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0:00止。

  公告还规定,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房屋为租赁住房,竞得人建成房屋持有出租年限须与本宗地的出让年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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