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人口落户 安庆:张开双臂欢迎你

   日期:2020-01-14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578    评论:0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人才流动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其中,有关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的内容,受到广泛关注。
  2019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人才流动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其中,有关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的内容,受到广泛关注。

  “《意见》中指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目前,我市城区户籍人口有70余万人。为进一步做好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2017年,我市已全面放开放宽非户籍人口在安庆的落户限制。”日前,安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黄晓萍介绍道。

  据悉,2017年9月30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黄晓萍表示,非户籍人口在安庆落户,可前往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实际居住地或单位教偏远的可前往当地户籍派出所办理。另外,不同类别在落户上需要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如:购房落户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与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夫妻间相互投靠则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和双方居民户口簿作为申报材料。

 

(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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