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12个开发区推行“标准地”制度

   日期:2021-03-19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2104    评论:0    
核心提示:安庆12个开发区推行“标准地”制度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促进我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年底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将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标准地”在新增产业用地中的占比不低于20%。

  我市已出让“标准地”410亩

  按照《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推行“标准地”制度后,企业拿地前,就已知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可直接开工建设,简化或无需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2020年5月,省发改委确定安庆经开区、桐城经开区、岳西经开区、太湖经开区作为试点,先行启动‘标准地’改革。”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科长张礼奎介绍说。

  同年11月29日,安庆经开区与广东众西力实业有限公司签约新能源车载磁性元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成为全省首个自主探索“标准地”改革的开发园区。

  截至目前,我市4个试点开发区以“标准地”模式累计出让地块10宗,共计410亩。其中,安庆经开区出让地块2宗、192亩;桐城经开区出让地块6宗、51.78亩;岳西经开区出让地块1宗、19.06亩;太湖经开区出让地块1宗、147.28亩。

  年底前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

  “我市‘标准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改革效应逐步显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项目落地加快、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张礼奎告诉记者,这为我市全面完成开发区区域评估,推行“标准地”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安排,今年6月底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至少完成环评、能评等5项专项区域评估;12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域评估,推行“标准地”制度,“标准地”在新增产业用地中的占比不低于20%。

 

(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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