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政调控楼市 新购商品房满三年才能交易

   日期:2018-03-02     来源:中新社    作者:陈静 缪超    浏览:1189    评论:0    
核心提示: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3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3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首付款比例等方面进行调整,为房价持续上涨的昆明楼市“降温”。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韩忠庆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昆明气候优美,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改善,加上云南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和全域旅游,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往买房置业,房价不断上涨。”

  据北京房组委统计的数据显示,在“2017北京春季房展会”上,参展人群中,60岁以上的占比超4成,中老年及老年人成为该次展会的主力,养老度假地产受到银发一族追捧。其中,云南意向成交200多套,占总意向成交量的21%。

  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昆明房价持续上涨。为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房屋“限购令”,为昆明楼市“降温”。

  通知指出,昆明部分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同时,调整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等。

  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黄云平表示,此次限购令,长远来看对昆明房地产将有促进作用,将打击一批投资性购房者的积极性。

  “民众手中有钱,需求投资。但投资方向单一局限,房地产一直是很多人投资的首选。”黄云平称,“我认为,政府应该拓宽和引导民众投资的方向,这将有助于给房地产降温,也对维持合理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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