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周末1156套房 买房人不挑剔有啥买啥

   日期:2016-07-18     来源:新浪乐居    浏览:330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周末合肥楼市也是相当火热~高层、洋房、

  本周末合肥楼市也是相当火热~高层、洋房、别墅齐开,上千套房源售罄,小编不禁问一句,你买到房了吗?

  新站某盘首开889套房源基本售罄

  7月16日下午,新站区纯新盘Y盘首开推出140套洋房以及41套别墅产品,洋房备案均价12799元/㎡,别墅总价在330—440万之间。在下午三点左右,在开盘现场就已经挤满了前来选房的客户。

  该盘推出6栋洋房和9栋别墅,其中洋房面积在116-261㎡之间,共计有140套房源,别墅共计有41套,总计就181套房源,所以不到1小时,就基本售罄。

  17日上午该盘首开高层产品,G2、G3、G5、G6、G7、G8六栋楼,共计708套,精装修,备案价10999.75元/㎡。708套房源120分钟全部卖光!

  繁华西某盘120套房源30分钟售罄

  7月17日,繁华西W盘再推1栋高层!面对仅不到9300元/㎡的高层均价,刚需置业者难再淡定,30分钟120套房源全部售罄!

  据悉,此次加推21#楼共计120套房源,主推97、98㎡三房、四房,均价9290元/㎡。

  王先生告诉本站,“6月份的时候就认筹过了,当时是冲着12#楼去的,均价8781元/㎡,最后没买到。”

  据内部透露,此次选房者多为之前未买到房的老客户,即便于此,面对120套房的稀缺房源量,仍有超300人前来选房。

  另,本次选房采用电子屏摇号方式,一个号码对阵6组客户。截止到上午9点半,销控区一片飘红,21#楼全部售罄。

  肥东某盘高层8791元/㎡加推忙跑量

  在5月29日推出高层20、21、22、23#楼,共440套房源之后,时隔45天的时间,肥东H盘再次加推188套房源。

  据了解,本次H盘推出的房源为10#和18#。其中,18#楼68套房源,户型面积为110㎡、10#楼120套房源,户型面积分别为87㎡和97㎡。

  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描述,本次H盘推出的188套房源前期共吸引了300组认筹客户,本次开盘定于上午8点38分正式开始,不过提前安排好的选房等候区在早晨7点就已人满为患。

  H盘今天推出的两栋高层房源均价虽然较上次有所提高,但也是各有差异。18#的备案均价为9759元/㎡,10#楼均价则相对较低,为8791元/㎡。

  最终经过大约两个小时的激战,H盘此次加推的188套房悉数告罄,仅仅剩余部分顶层和底层房源。另据了解,在此次新品售罄之后,H盘还剩下四栋高层和六栋高层没有推出。

  合肥这楼市也是和最近的天气一样“热”,刚需宝宝们要挺住!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置业需求和实际经济。

  小编这个时候必须再放出老司机的一段话:“现在北城、新站和肥东可以说是刚需者最佳的购房地点,并且这些地区推出的房源数量也是非常可观的。”

  祥源城举行盛大智能机器人科普展

  17日下午14:00由祥源城举办的祥源城·智能机器人科普展在祥源城营销中心(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向西200米)盛大举行,室内参加活动的小朋友及家长们都热情似火,现场更有各种互动游戏,让每个家庭的小朋友能够动手体验机器人。

  合肥物价局:商品房严禁加价销售 

  7月13日上午在合肥物价局举行的2016年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对于目前房地产行业出现的种种乱象,合肥物价局出台明文细则,拒绝加价、捆绑等销售行为,具体细则如下。

  一、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车位等信息,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二、商品房销售现场须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房[2013]12号文件规定,现场公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销售现场须提供一种以上的价格查询方式,但标价内容应当一致。

  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做到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商品房“总售价”、车位销售“总价”一栏应填写实际成交价格,并非明码标价备案价格,如购房人要求保密的,可以使用“已售”等字眼予以标注。)

  四、公示牌中应当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幢号、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应当明确标示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销售状态;销售停车位(库)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库)的位置、面积和销售状态。(以上公示信息不得缺项、漏项)

  五、不得在公示牌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六、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以及在前期认购、网络电商服务协议、项目说明书、销售推介过程中作出的具体确定的承诺,必须真实、准确、严谨,切实履行,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七、商品房销售企业在我局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企业有权调整备案价,但在未更改备案价之前不得超过该备案价销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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