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门”后 高速地产巢湖高速云水湾项目再遭通报

   日期:2020-08-03     来源:中国网财经    浏览:95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网财经8月3日讯(记者里豫 邓玉蕊)记者
 中国网财经8月3日讯(记者里豫 邓玉蕊)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了解到,巢湖市高速云水湾项目整改不力遭通报,高速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政务警告处分。4月29日,中国网曾对云水湾项目及安徽高速地产“质量门”予以报道。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11日将督察发现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安徽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7月28日,安徽省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通报指出,巢湖市高速云水湾项目整改不力。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位于巢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高速云水湾项目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要求对该违建项目予以查处并整改。2017年8月,巢湖市发文要求高速云水湾项目停止建设,但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仍以项目经过审批、面临巨大交房压力和赔偿等理由擅自同意其下属的巢湖开发公司复工,持续违建。巢湖市对于高速云水湾项目擅自复工行为未予以制止,反而默许纵容,截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高速云水湾项目14栋别墅已基本建成。

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巢湖市委向合肥市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巢湖市人民政府、巢湖风景区管委会分别向合肥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向省国资委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合肥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时任巢湖市委副书记、市长)、高速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政务警告处分,巢湖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高速蜀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时任巢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务记过处分。另对巢湖市委书记批评教育,责令安徽省政协经济委员会某副主任(时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4月29日,中国网曾对云水湾项目及安徽高速地产“质量门”予以报道。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早在2017年,安徽高速地产集团六安高速御景天地以及御景龙湖山庄等项目就因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发广泛争议。

2018年,中国房地产报曾就高速地产在铜陵开发的铜都天地花园质量问题进行过报道。报道称,该项目墙体开裂、鼓包、脱落、渗水等问题客观存在,同时发现分包、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的情况。

2019年8月,高速地产集团合肥项目又出现质量问题。合肥市经开区质量安全监督分站在调查后指出,该项目自竣工交付以来,业主多次反映外墙保温层脱落、墙体渗水等问题。经开区质量安全监督分站已分别向开发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发督促函,并约谈了开发商、施工单位负责人。

中国网财经对安徽高速地产集团暴露出的问题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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